原创: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需多点发力
2017/09/04作者:来源:中国环境网
2016年6月,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未能提供采样记录或采样过程等相关证据,无法证明其采样程序合法,进而无法证明送检样品的真实性,直接影响监测结果的真实性,被判败诉。2017年6月,西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案的7人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上述两起案件在全社会反响强烈,再次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推向了风头浪尖。近日,国家环保部李干杰部长铿锵发声: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顶梁柱,为环境管理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必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和全面。
导致实验室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可信的原因很多,主观原因是受体制、机制的制约,地方政府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随着环保达标考核压力剧增,一些地方为应对环境质量考核和排名等,存在环境监测单位和环保行政部门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情况。客观原因有监测能力不够、缺乏管理措施和法规监督制度及其执行机制等问题。鉴此,如何确保实验室监测数据真实,应从如下六个方面发力:
首先,能力要匹配。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是确保数据真实可信的基础,要从打造硬件基础着手,对监测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建设必要的监测实验用房,配置水、大气、噪声等监测仪器,满足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要求。检测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培训,经资格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其次,过程要真实。从监测业务受理、业务派单、人员确定、样品交接、监测过程、数据校审全过程均要有规范的记录,是监督性监测还是例行监测,安排的是哪辆车辆,被监测单位名称等均要详细记录,逐级审批。取样的点位、过程、储存、运输、交接等均要留有痕迹,做到问题可溯源,权责分明。
再次, 操作要规范。一是取样要规范。比如一类污染物的监测水样要从车间排放口取样;二是样品采集要规范。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是化学分析的重要环节,仅采集规范是不够的,还需要使用正确的保存方法并及时送样分析化验。三是实验过程操作要规范。四是检测方法要精当,就要求检测人员根据项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测程序。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为检测的依据。五是数据记录和审核要规范。如果上述有一个环节没有做好,监测结果毫无意义。
第四,体系要完善。进一步促进完善监测单位质量保障体系,理顺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有效规范环境监测工作,加大对监测单位质量保障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积极开展监测单位之间的质量监督检查、能力验证和对比监测,保障质量管理措施和技术规范的落实;有序推进“第三方监督”,提高监测数据的公信力。
第五,事权需上收。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有利于避免个别地方政府受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局性,增强监测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
第六,造假必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违反了新《环境保护法》,必须予以坚决打击;建议多部门联合执法,并借助公安部门的网络技术优势,对于干扰、伪造或指使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真正把出具环境监测数据的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才能确保各种监测数据真实可信。(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单位:安徽省亳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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