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将启动专项督导
2017/09/11作者:杜宣逸来源:中国环境报
为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按期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拟于2017年9月开始,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工作。
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沿海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水十条”明确的2017年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以及协调调度、台账管理、信息报送和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本次专项督导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中国环境报 记者 杜宣逸)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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