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429个水源地完成清理整治
2017/09/15作者:高楠来源:中国环境报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各地已完成清理整治429个,约占问题总数的87.6%。
据了解,专项行动共排查相关11个省(市)126个地级以上城市3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发现490个环境问题。其中,浙江省于2016年12月第一个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上海市于2017年7月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安徽、湖南、四川、湖北四省清理整治任务完成占比分别达97%、91.3%、90.8%和88.7%;其他5个省(市)任务完成占比为:重庆市84.6%、贵州省84.3%、云南省83.3%、江苏省79.1%、江西省50%。
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上通报的四川省和重庆市13个尚未启动清理整治的问题,现已全部启动。
目前,尚未完成清理整治的61个问题,分布在9个省(市)35个地市(州、区)。其中,贵州省13个、四川省11个、江苏省9个、湖南省和湖北省各7个、江西省6个、重庆市4个、云南省3个、安徽省1个。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部级督查,督促加快清理整治,对督查发现瞒报清理整治进度、责任落实不到位、清理整治进度滞后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责任。(中国环境报 高楠)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相关阅读
-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知识2017-08-24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进一步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水十条”这样改更完善?2017-08-24
- 省环保厅大气处对贵阳市水泥行业污染源排查评估工作进行现场核查2017-09-07
- 水资源丨贵州:打好“生态牌”做好“水文章”2017-09-05
- 餐饮废水利用价值高 处理工艺向“资源化”靠拢2017-09-13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