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强化责任落实 限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17/09/15作者:杨骅来源:贵阳市生态文明委
2017年8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意见,指出贵州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省上下密集部署,层层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铁腕治污。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贵州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开阳县也接受了一次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试”,在中央第七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督察意见中,涉及贵阳市整改问题14个,其中,12个为贵阳市各区(市、县)共性问题,2个为开阳县个性问题。对此,开阳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作出紧急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规定完成时限,采取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完成,所有整改问题必须在2018年1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开阳县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定杠起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筑牢绿色发展先进理念。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意识。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六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二是压实压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境保护考核力度,实行环境保护考核结果“一票否决”,对违背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要求的,一律追究单位或个人主体责任。
开阳县强调,要着力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态度不够坚决、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开展工业、农业、畜牧业、渔业等规划的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排查,对未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及时处理城市垃圾、污水、油烟、噪声等方面的投诉,使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认真贯彻落实水、气、土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化解工作,按时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纳入常态化管理。
要着力解决“部分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突出”问题。加大乌江流域总磷污染整治力度,加大洋水河流域污染治理,实施十大措施,确保洋水河水质达标;清理非法水产养殖行为,针对开阳县范围内网箱养殖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取缔非法网箱养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新增非法网箱养殖。
要着力解决“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加大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力度,实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整改工作清单销号机制,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现整改问题反弹、污染回潮现象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及时启动责任追究;加大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广播、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贵阳市生态文明委 杨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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