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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履职尽责 推进人居环境改善

2017/09/21作者:来源:中国建设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要求,履职尽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切实加强规划指导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均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5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升级版部署。目前方案已经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并正抓紧按程序上报。

  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

  重点支持农村水、电、路、信、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十二五”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巩固提升工作。全面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通乡镇、通建制村硬化路建设。积极支持农民改善住房条件,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建设。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等配套设施,大力推动农业秸秆综合利用。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会同农业部,在整合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方式。

  支持农村环境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方式将服务能力扩展至农村。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支持重点地区乡镇及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与此同时,结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专项,支持项目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提升村容村貌水平。

  重点开展两方面具体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组织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待行动方案印发后,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引导各地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的原则,稳步开展整治行动,着力完善建管机制,确保发挥长久效益。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加强对各省任务完成情况的组织检查、评估和督导,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对贫困地区予以适当补助。继续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公路、“宽带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工程。与此同时,努力创新投入方式,完善引导激励机制,调动农民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来源:中国建设报)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