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贵州开阳化工收到13万元罚单
2017/10/26作者:岳植行来源:中国环境报
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近日收到了超13万元的环保罚单。
6月2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联同开阳县环境监测站对开阳县永温乡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监测。依据开阳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6月6日出具的监测报告,该公司外排废水中总磷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悬浮物浓度分别超过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随后,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贵阳市生态文明委对该公司开出了13.2032万元的环保罚单。(中国环境报 岳植行)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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