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017/12/20作者:来源:环保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陕西省环保厅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稳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初步建成全省固体废物监管网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垃圾处理设施124座,实现了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全省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7万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7%。
《固废法》和《固废条例》实施以来,陕西省环保厅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总体设计,推进依法行政,结合环保工作总体布局强化多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坚持以综合利用为根本途径,注重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
陕西省环保厅始终以基础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各项工作,目前,全省建成垃圾处理设施124座(其中市、县两级垃圾处理场99座),实现了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全省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2.7万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7%。在全省90个县区、997个乡镇、5206个建制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中央及省市县共投入资金31.3亿元,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43处,饮用水源保护设施2288处,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152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1797处,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车20175辆,受益人口约900万。
与此同时,陕西省不断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固体废物执法监管,已初步建成全省固体废物监管网络。危险废物管理省级规范化督察考核合格率由2013年的56.3%提高到2016年的91%。在环保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全省涉危废执法专项行动中,省环保厅检查企业1500余家,依法限期整改企业156家,环保立案查处企业45家,移送公安查处案件4起。
下一步,陕西省环保厅将聚焦突出问题,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污染。(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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