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殷福才副厅长一行赴我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调研
2017/12/25作者:来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月1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在全国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安徽贯彻落实好,12月20日至22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一行4人莅临我厅专题调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工作。

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和调研组一行围绕我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启动背景、程序和管辖、相关部门职责、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的确定、磋商程序的启动与实施、磋商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建立等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贵州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相关阅读
- 环境有价码 损害须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在全国试行2017-12-21
- 谁污染谁买单 谁破坏谁治理2017-12-21
- 江苏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2017-12-21
-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预防与救济长效法律机制2017-12-22
- 呵护生态,“美丽中国”步履坚实2017-12-22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