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
2018/04/19作者: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今日就“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情如下: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
2018-04-18
来信:
2017年12月26日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其中“(一)手工监测。包括常规监测及加密监测,常规监测频次为1次/6天,加密监测频次为8次/天。我国臭氧污染较重的时段通常出现在春夏或夏秋季,一般持续6个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太原、沈阳、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大连、青岛、深圳、宁波等19个城市在臭氧污染最重的月份里选择1个污染过程开展连续10天的加密监测,其余月份开展常规监测。59个地级市在污染较重的春夏或夏秋季(共计6个月)开展常规监测,其余月份不监测。地级市监测时段:京津冀及周边为4月-9月,长三角为4月-9月,珠三角为6月-11月,成渝为5月-10月,关中为5月-10月,辽宁中南部为4月-9月,武汉及周边城市为4月-9月。”文中,59个地级市已明确开展6个月的常规监测,那19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常规监测是6个月还是12个月?例如南京市。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相关阅读
- 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建议的回复2018-02-26
- 关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回复2018-04-18
-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问题的回复2018-04-18
- 关于公路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问题的回复2018-04-18
- 环保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如何执行的回复2018-02-12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