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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 保障防洪和生态安全

2018/09/27作者:李春明来源:贵阳日报

  近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阳县水务局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制度保障、考核问责等机制措施,推动全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清四乱”内容包括深入排查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保护突出问题,彻底清理河湖湿地水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岸坡坍塌体以及违法建筑物,集中整治围垦湖泊、非法洗砂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同时,河长湖长牵头挂帅,统筹河长制成员单位力量,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建立“河长挂帅、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压实河长湖长职责,协同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阳县不断强化乡镇、社区对本辖区内河湖四清专项行动的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此外,开阳县河长办还将组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对各乡镇(社区)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办。专项行动期间采取“每周一统计、每阶段一督导通报”制度,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工作组织不力等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社区)和部门单位综合评判的重要依据。对上级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发现的重大“四乱”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启动问责机制,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工作中,开阳县水务局将该县境内县管23条河流及17个水库纳入集中清理范围。其他河流湿地水库,由各乡镇村居负责,参照方案进行执行,一并清理整治。(贵阳日报 记者李春明)

编辑:骆航念主编:骆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