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遵义两地检察机关 携手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2018/10/15作者:杨义霞来源:遵义日报
为了保护赤水河,共筑赤水河流域生态屏障,不断践行和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10月11日,泸州、遵义两地检察机关在遵义市检察院举行了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助机制启动仪式。
当日,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与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试行)》,商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联合开展“打击赤水河流域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简称“赤水河护河行动”)。
据悉,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集中监督立案、批捕、起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突出曝光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的典型案件,发现并移送一批涉案单位人员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行动中,泸州、遵义两地检察机关要求所属的侦查监督、公诉、生态环保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资源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赤水河护河行动”作为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泸州、遵义两地市级检察院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侦查监督、公诉、生态环保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个案协作,共同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排查,深挖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两地检察机关要相互协作、智慧履职、共推互进,形成案件线索移送、管辖权协商、办案配合、工作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让‘山青、水秀、天蓝、地绿’成为赤水河流域生态自然环境常态,走一条‘生态检察’之路。”遵义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滨说。(遵义日报 记者杨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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