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强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项目化推动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2018/11/16作者:李培松来源:遵义日报
11月14日,记者从遵义市整改办获悉,近年来,遵义市坚持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项目化推动,目前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对于‘大农村、小城镇’格局的遵义而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度设计是关键。”市整改办有关负责人说,2008年开始,遵义市积极向省环保厅申请采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功后,又提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2016年底提出“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计划,从2017年开始实施,以此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提升。
此外,市级层面进一步强化统筹,每年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并根据省环保厅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资料争取资金,并要求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资金的统筹工作,即由县级将所有涉农资金,如小康寨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水利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一个村一个村地推进,从而产生了1+1>2的效果。同时,着力放权。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减政放权,体现“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市环保局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方案审批、项目验收权下放到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既提高了项目的审批和落实速度,又强化了县级部门的责任意识。
据遵义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在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严格把关,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时,各县(市、区)都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审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并责令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
据统计,2013年以来,遵义市共获得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48个、资金1.6555亿元,涉及13个县(市、区)的245个行政村,其中中央资金项目178个,共计1.3176亿元;省级资金项目70个,共计3379万元。已完成项目167个,在建或待建项目81个。通过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区域农村环境质量。
2016年11月,遵义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遵义市“治污治水·洁净家园”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通过全市上下2年多的不懈努力,目前,在252乡镇中,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有233个,在建19个;已建垃圾转运设施的有209个,在建38个;470个村、组新建了污水处理设施,259个村、组新建垃圾转运设施。(遵义日报 记者李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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