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动】松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
2018/11/30作者:李恬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李恬)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大力开展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建立了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机制,逐步改善辖区内矿山生产生活环境,用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湾锰矿位于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境内,是一家专门负责锰矿资源勘探、储备、开发利用的矿业公司,每年的开采规模达90万吨。由于锰矿开采过程中存在环保问题,今年6月份,李家湾锰矿被环保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经过整改验收后,现已恢复生产。
11月28日,走进李家湾锰矿,洒水、运矿、污水处理等等,一切自动化,让人感受到科技的力量。“李家湾锰矿用5个月时间,投入560万元,对矿区污水、废渣、粉尘等环保工程进行建设及整治,其中污水处理采用药剂加斜管、多级沉淀过滤方法,现已达到矿区水标准排放。”贵州武陵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湾锰矿副总温官国说。
李家湾锰矿在没有进行整改以前,刚从地底下开采出来的锰矿采用露天堆放的形式,晴天粉尘四处飞扬,雨天黑水到处漫流。经过整改后,矿区内按照要求修建了废石场截洪沟、污水处理池,并购置安装了污水处理设备,整个矿区内排放的废水得到了有效治理。仓式矿坪内以及矿渣堆放点均配备有喷淋设备,有效解决了粉尘污染,同时,投入200余万元用于矿区生态修复与治理,现在整个矿区环境呈现出新的气象。“李家湾锰矿对露天矿坪优化成仓式矿坪后,达到了雨污分流、降尘的目的。同时节约用地10余亩,进行复垦绿化,现矿区绿化率达百分之六十。”温官国介绍。
自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乌罗镇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按照《矿山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案合一)》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出台环境整改工作方案,跟进“一矿一策”实施情况,做好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乌罗镇总的非煤矿山是14家,其中地下矿山是10家,露天砂石场是4家,从六月份以来,按照环境整治覆土复绿的要求,到目前为止覆土复绿、修边整治已经达到百分之九十。”乌罗镇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罗时洪介绍。据了解,松桃苗族自治县为加快落实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工作,秉持矿山绿色治理理念,狠抓环保整改问题,逐一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和治理责任。截止目前,该县已顺利完成了市级下达的5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任务,累计投入治理经费1527.57万元,已完成0.18446平方公里的矿区生态恢复。同时,另查出需要进行地质环境修复的有13家矿山企业,经停业整改,现已处于项目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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