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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人人有责 垃圾分类常识请查收

2019/05/08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来源:贵州日报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准公共资源,垃圾分类驳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一般来说,垃圾被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毒有害三大类。可回收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不可回收大致包括厨余垃圾、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食品袋(盒)等;有毒有害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因此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编辑:许贝主编:许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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