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举办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方法暨普查办主任培训班
2019/05/17作者:薛景益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薛景益)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普查办主任培训班会议精神,解读污染源排放量核算的技术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数据审核,扎实做好我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与普查对象查漏补缺工作。5月16日至17日,贵州省普查办在铜仁市举办了贵州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方暨普查办主任培训班,全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88个县(区市)普查办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付野秋出席开班仪式,他肯定了全省前一阶段普查工作成绩,指出了普查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对当前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具体分析。付野秋强调,5-6月份是整个普查工作的决战期,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要继续以基本信息和活动水平数据质量提升工作为基础,围绕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的目标要求,将数据审核评估、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等工作做实做好;并坚持“全面覆盖、应查尽差、不重不漏”的基本原则,做好普查对象查漏补缺工作。

省普查办及第三方技术人员结合全省普查工作难点、重点和疑点,分别对工业源、集中式、生活源、移动源等普查对象的产排污核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重点讲解了普查数据审核细则,普查质控体系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对普查核算模块操作进行培训。针对授课内容,培训班专门设立了各市州交流发言和答疑环节,各地参加培训的人员踊跃提问。
按照培训班工作部署,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必须迅速组织安排下一步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补库清库工作,完善污染源普查名录库;二是要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奠定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基础;同时要按时、按质做好产排污核算与数据汇总工作。此次培训为全省接下来的集中核算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培训结束后,省普查办再次强调了普查对象查漏补缺的重要性,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聘请第三方工作,责任单位把关。第三方作为技术支持单位从技术上为各级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补充保障,但普查机构不能将工作全权委托给第三方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对普查数据把好质量关;二是关注普查重点,相关数据校验。各级普查机构要关注重点区域、行业及污染物产排情况,并充分运用年鉴、统计、大气督导、排污许可、散乱污整治等数据做好核验;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请教有经验同志。在数据填报基本完成并经过系统强审情况下,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要结合本级实际情况,组织当地有经验的同志把关数据质量、发现隐藏问题。
相关阅读
- 联合国发布警示性报告 全球百万物种正濒临灭绝2019-05-17
- 生态环境部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工作“五不准”2019-05-17
- 生态环境部公布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2019-05-17
-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启动会召开2019-05-17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