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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徐某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2019-10-25 11:13
来源: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 10月24日上午9时许,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一楼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江口县原政协委员、副主席徐某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县直相关部门党员干部等200余人全程参加了旁听庭审。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精准掌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审判长亦对本案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在举证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并运用多媒体证据展示平台,实现了举证、质证电子化,使证据“活起来”,适应了庭审实质化新要求,促进庭审过程高效、公正。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受贿事实如下,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某福在担任江口县副县长、江口县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其分管联系国土、房产、住建、林业等部门的职务便利,以直接收受钱款、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房产和以借为名安排他人代为支付个人费用的方式,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与他人共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61.071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事实,被告人徐某福自1982年2月在江口县太平镇(原太平乡)参加工作以来,截止2019年2月,其个人及家庭实际拥有财产和支出共计1020.980233万元,其个人及家庭合法收入、受贿个人所得共计330.600184万元,其家庭财产及支出明显超过家庭收入690.380049万元,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件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经合议庭协商讨论,该案择期宣判。( 来源:玉屏法院 作者:李光复 )

作者:李光复 编辑:薛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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