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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环保过春节

2020/01/22作者:游红 余国佩来源:贵阳晚报

  多彩贵州网讯 1月21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根据近7年来贵阳市春节期间的监测数据显示,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可小视。春节将至,生态环境局在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区的宣传和监测管控的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以灯光秀等更环保的方式营造春节氛围。

  在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负责人张春辉介绍,根据中心对2013年-2019年贵阳市空气质量变化的监测情况来看,历年春节期间空气颗粒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空气质量指数也攀升较快,尤其从农历除夕夜间20点开始,空气质量指数持续上升,至初一凌晨达到高峰,经过大年初一白天的扩散后才又逐渐降低。

  针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消毒空气”的不科学传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程广源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气溶胶等有害物质,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和人体健康,因此倡导群众减少或者不燃放烟花爆竹,用更文明健康的方式来庆祝新春,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新年。( 贵阳晚报 游红 实习记者 余国佩 )

  《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2019年4月21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三)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四)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五)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八)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九)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十)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十一)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十二)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十三)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十四)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