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供水安全
2020/02/12作者:来源:毕节市政府办公室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严峻形势,毕节市水务局按照省市的要求,组建七个督查组赴各县(区)对疫情防控期间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及水利保障工作进行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七查”措施,全力做好饮用水卫生安全监测监管和水利保障工作,确保广大群众有水喝、喝放心水。
查疫情排查情况。认真查看县(区)水务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排查情况、每位干部职工如实填报“排查统计台账表”情况,督促县(区)进一步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覆盖、不落一人。
查人员防护措施。查看办公室、食堂等区域及单位车辆的消毒和供水管理人员佩戴口罩、洗手液摆放、酒精放置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城乡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供水管理人员安全,供水秩序正常。
查水源巡查保护。深入一线重点对供水规模达百吨千人的供水水源保护标识牌设置、巡查措施落实,对周边村庄有新型冠状感染或疑似病例的集中供水水源点设置隔离网(带)或在取水口投加消毒剂、在周边喷洒消毒液进行水体和环境消毒、取用地表水和自备井井水的水源周围的防护消毒情况等进行督查,促使县(区)注重抓好供水生产区间的封闭式管理,严防死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查供水设施运行。认真查看县(区)制定和完善城乡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加强水厂制水设施、加药设备、输配水管网、加压泵站等的安全巡查,及时对坏损的设备和管网进行抢修等情况,确保供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取水口、水厂和调蓄水池等安全防范区域,坚决避免将疫情隐患流入供水环节,全力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查水质检测监管。督查各县(区)城乡供水单位水质抽样、化验检测情况,指导供水单位在特殊时期进一步优化制水方案,加密水质检测监测,密切观察水源地、取水口、蓄水池等关键部位的水质变化,保障混凝剂、消毒剂投加量和消毒接触时间,确保浑浊度、微生物等水质指标符合要求。
查建设工地管理。强化全市水利建设工地防控、各项目工地人员和车辆排查登记、人员体温测量等情况的督查,以此促进县(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的管控与防护,精准筛查重点人群,准确掌握重点人员动向,切实做到防控安全。
查防护物资保障。督查城乡供水单位生产制水必需的混凝剂、消毒剂,设备、管材、闸阀等维修更换物资采购库存情况,水源地保护及办公场地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毒液、肥皂、酒精、口罩等物资筹备情况。要求各县(区)城乡供水生产必备物资至少要按能够满足3个月以上时间的正常运行需求量进行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消毒液、口罩等物资至少按一个月以上时间的需求量进行储备,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安全供水。(来源:毕节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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