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防范惩治人为干扰监测
2018/04/24作者:史小静来源:中国环境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维监督管理工作。
2017年12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对10个省(区、市)27个地级以上城市51个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开展了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发现部分省市对地方站点运维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部分地方站点运维质量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地方站点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地方站点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行为,保障监测数据的客观准确、真实可靠。
为了防止干扰监测数据行为发生,通知强调,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人为干扰干预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行政区域内站点管理措施。按要求制作各站点的警示站牌,严禁非运维人员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或采样平台20米范围内;坚决取缔影响、干扰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正常运行的设备设施。
基于强化监测数据准确性的需要,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要求运维机构按规范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养护,建立故障报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站点的量值溯源与传递、手工比对、质控考核等工作,按规定做好质控记录,建立原始记录和电子记录档案。
通知明确,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站点运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中国环境报 记者史小静)
编辑:薛景益主编:薛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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