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香猪产业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2019/09/19作者:来源:从江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生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主要表现在规划建设尤其是香猪屠宰及饲料加工厂占地使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规划建设用地使区域植被类型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植被覆盖率减少降低其对环境的净化功能;施工建设产生水土流失等影响。为减少植被产生的影响,通过绿地规划加以缓解,规划区内工程建设尽量保留现有的林木植被及树种,以减少对土壤的破坏及降低土壤侵蚀程度;施工活动采取水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是大气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域,在养殖场界四周设置绿色隔离带;妥善处置、贮存畜禽粪便,养殖单位每天进行粪便清理,减少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加强养殖圈舍通风,控制圈舍恶臭污染物的浓度;做好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的密闭和异味处理工作,采用除臭剂、掩蔽剂等措施控制和减少污水站的臭气排放;配套的有机肥加工厂及饲料加工厂通过处理设施对废气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三是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通过建立生物(生态)拦截系统,有效阻断径流水中的N、P等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有效地控制农村的面源污染做到消减河流污染负荷、改善河流湖泊水质;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建设规模化废水治理养殖场沼气工程,以大型规模化养殖场为单元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便、污水集中处理中心,减少畜禽粪便和养殖污水排放,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
四固体废物影响及减缓措施。本规划涉及农业种植过程中,秸秆产生量大,直接焚烧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秸秆可以作为燃料、饲料、肥料、工业原料等,应做到农业秸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香猪养殖场应设置死香猪收集暂存,规划设置畜禽集中处理场,处理没有条件建设无害化填埋井养殖企业产生的病死动物;香猪屠宰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动物骨头残渣,动物骨头可外售给饲料加工厂生产动物饲料,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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